| 您所在的位置:
>>
>>
广东省救助食堂食材采购 |
|
|
广东省救助食堂食材采购 |
|
标讯详细信息 |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救助食堂食材采购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
|
详细内容: |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救助管理站的委托,对救助食堂食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0835-1501327N0851,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5年05月06日至2015年05月12日五个工作日。
1.项目内容:
每人每天伙食标准为成人13元、儿童15元,按实际在站人数核算当天伙食费。
序号 项目内容 供应期 交货期 预算金额(元) 说明 1 米、油 2年 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供应 31.00万 具体数量按采购人需求分期分批提供,该预算总价为服务期限内参考采购总价,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按200人次开膳暂定)。
2 肉、鱼、蛋类,瓜菜类,干杂副食品、调味品等 104.00万 3 早点(包点) 31.00万 合计 2年 166.00万 2.技术详细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3.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至少至开标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05月05日起至2015年05月27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 00-12: 00和下午2: 00-5: 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5月28日(星期四)上午9: 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开标评标时间: 2015年5月28日(星期四)上午9: 30。 开标评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曾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 020-87258495-305 电话:
传真: 87284598 传真: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联系地址:
邮编: 510075 邮编: 510530 开户银行: 建行广州先烈东路支行 帐号: 4400 1490 2090 5300 0524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
|
推荐企业 诚信企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