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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渔政总队直属一支队执法船艇燃油年度供应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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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渔政总队直属一支队执法船艇燃油年度供应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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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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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渔政总队直属一支队执法船艇燃油年度供应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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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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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渔政总队直属一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渔政总队直属一支队执法船艇燃油年度供应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 PZH015A019)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 PZH015A019 二、项目名称: 广东省渔政总队直属一支队执法船艇燃油年度供应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合同期限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0#柴油(国Ⅳ标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合同执行期间按采购人需求分次供货(每次接到加油需求后在30分钟内作出回应,并在6个小时内完成加油工作) 汕头海门港及周边海域 2 95#汽油(国Ⅳ标准) 备注:
1、本项目计划采购数量约为柴油467吨/年,汽油38000升/年,采购人将按实际使用需求分次采购,结算时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2、本项目报价采用供货当天广东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1-折扣率)的形式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所提供货物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费、保险费、税费及一切售后服务费用。
3、投标人需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具有经年检合格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3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关于文件公示: 现将该项目文件(项目编号: PZH015A019,可点击附件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11日五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5月6日起至2015年5月12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5、《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原件一份; 6、《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 7、《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 2015年5月26日上午10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开标时间: 2015年5月26日上午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广东省渔政总队直属一支队 采购人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高速桥下 采购人联系人: 王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 0754-86612880 采购人传真: 0754-8661342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0754-88789738 附件: PZH015A019采购文件(请点击下载) 广东省渔政总队直属一支队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5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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