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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及莲花人民法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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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及莲花人民法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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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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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及莲花人民法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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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详见公告正文 品目 采购人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肇庆市 公告时间 2015年05月06日 10:54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 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人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人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 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各(潜在)投标人: 受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的委托,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及莲花人民法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采购2015ADL011(Z)】原招标文件及原公开招标公告内容作以下更改:
一、原招标文件中的第4页中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5年5月26日下午9时00分至3时30分;……” 现更正为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5年5月26日下午3时00分至3时30分;……” 二、原招标文件的第40页中 “二、委托管理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一年。 即由2015年月日至2016年月日止。 ……” 现更正为:
“二、委托管理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2年。 即由2015年月日至2017年月日止。 ……” 三、原招标文件及原公开招标公告中的其它条款不变。 原招标文件及原公开招标公告凡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 原招标文件及原公开招标公告与本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四、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肇庆市星湖大道26号泰湖新城13栋二楼B卡 联系人: 莫小姐 电话: 0758-2867308-3005 传真: 0758-2867638 E-MAIL: dlgz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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