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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东县巽寮法治文化体验馆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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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东县巽寮法治文化体验馆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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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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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惠东县巽寮法治文化体验馆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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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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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本招标项目惠东县巽寮法治文化体验馆项目已由惠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惠东发改[2014]7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惠东县巽寮滨海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经惠东县人民政府批准,项目采用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 GZB2015 028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惠东县巽寮法治文化体验馆项目位于惠东县巽寮度假区巽寮村委会海滨公路34号。 工程规模: 依托现有楼房改造建设为法治文化体验馆,现有楼房占地面积为326平方米,楼高四层,总建筑面积为1043.2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展示厅、竞赛厅、影视厅、模拟法庭、禁毒馆等陈列布展工程。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全部相关服务,计划建设总工期30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本项目总投资约700万元,其中建安费为575.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87.21万元,预备费为37.25万元(具体以县财政部门审核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能力,报名条件如下: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设计负责人1人(职称为建筑装饰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5、施工负责人1人(职称为建筑装饰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拟派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除了施工负责人外,还必须具备: 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 7、上述人员均不可兼任于其他项目或其他岗位,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和增派相关专业人员。
8、拟派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能由一人兼任,且均须无在建项目。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最多由二家单位组成。 报名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主办方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其他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并满足上述第1~8条的要求。
10、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目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四、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5 月6 日至2015年 5 月 12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 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下列资料报名:
1、建设工程(其他类)投标报名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不得更改格式);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若是联合体投标,需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联合体双方法人同时授权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7、设计负责人的建筑装饰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8、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9、施工负责人的建筑装饰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10、质量检查员、施工员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或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颁发的培训证,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1、须提供报名人员(即委托代理人)的交易员进场证(在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提供派驻的项目所有人员最近3个月以上的个人社保缴交凭证。
12、市外企业已在惠州市建筑市场平台办理录入信息,且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安全员、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必须是信息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并可在惠州市建筑市场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13、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公告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公告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备注: 若是联合体报名,投标报名表必须加盖联合体双方公章。
以上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在每册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 投标报名回执表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联合体成员的证件和材料盖各自公章。 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核查。
五、资格预审及确定投标资格的办法 招标人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招标公告中的要求,逐一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料,核对原件,审查是否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
六、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1、对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人将于报名资格预审结束后在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承担其现场考察、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等,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中的一切资料,如未中标业主其余不支付任何补偿费用。
3、正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费用交纳后不予退回。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5 月26 日10时00分,地点为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获得正式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凭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进场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准时参加本工程的开标会。
按照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惠州市发展改革局、惠州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4]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重复报名、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进行通报,停止在惠东投标资格一年。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惠东县巽寮滨海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郑先生电话: 0752-8328183 招标代理单位: 惠东县建纬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余先生 电话: 0752-8862917 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 0752-889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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