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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龙洞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租赁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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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龙洞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租赁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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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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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龙洞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租赁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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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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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龙洞街道办事处委托,拟就其办公用房租赁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单位: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龙洞街道办事处 二、采购项目: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龙洞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租赁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CZ2015-0483 四、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81万元 五、租赁期: 1年 六、采购项目内容 (一)选址: 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内,迎龙路以东、龙洞北路以南、龙洞东路以西、天源路以北范围内。
(二)面积: 总建筑面积为不少于3200平方米(其中办公区域建筑面积不少于2900平方米,停车场、仓库、值班室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三)其他要求: 1.带装修、水电、光纤网络,设置有无障碍通道,有办事大厅,方便前来办事的群众,邻近地铁,周边50米范围内要有多路公交车站;2.必须为权属清晰的现楼,保证在交接时无出让、查封、抵押、担保等事项,没有其他法律纠纷,具备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
(四)交易税费: 由出租方承担。
(五)交接时间: 签约后7天内。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在广东省内有固定住所; (二)必须为标的物权属人或代理商。
八、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7日(对外办公时间内) (二)报名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或身份证明文件; 2.标的物的权属证书(需提供原件验证,验证后退回); 3.代理商报名的应提交权属人签署的《代理租赁合同》或有效的授权租赁文件;若为自然人代理的,应提供权属人的代理租赁证明文件; 4.投标人若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应提供房地产企业资质证书;若为中介机构,应提供中介资质证书; 5.项目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请列明清单,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按顺序装订。 )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龙洞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龙洞东路219号 联系人: 樊锦文 联系电话: (020)8702891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三楼东区政府采购招标部 邮编: 510630 采购项目联系人: 何小姐 电话: (020)28866288 传真: (020)28866414 对外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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