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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新能源汽车产业公寓(一期)工程设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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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新能源汽车产业公寓(一期)工程设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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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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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新能源汽车产业公寓(一期)工程设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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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新能源汽车产业公寓(一期)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新能源汽车产业公寓(一期)工程已由云浮新区经济发展局同意建设(备案项目编号: 2015-445301-47-03-002849),项目业主为广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规模: 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新能源汽车产业公寓总用地面积约为19486m2,拟分两期建设,拟住人数为1300人。 其中: 一期公寓用地面积约为9345.3m2,一期建筑占地面积约为2304m2,一期总建筑面积约为8553m2(单体建筑大于5000m2),拟住人数为500人。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工程内容包括土方工程(主要为场地平整)、房屋建筑工程(含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门窗工程、装修工程等)、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含配套高低压配电工程)、通风与空调、消防工程、弱电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
2.3项目投资: 总投资约2791万元,其中建安费约2104万元、设计费约74.68万元。
2.4工程地点: 云浮市思劳镇。
2.5建设工期: 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5日历天。
2.6承包方式: 包设计、包施工、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相关配合服务。
3.1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3.2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施工资质: 具有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注: 按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 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3.2.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以具备施工资质要求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 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4)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7)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2.4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方)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5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3.2.6投标人须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或者云浮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云浮市建筑市场诚信手册申请表》,其中《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备案的;《云浮市建筑市场诚信手册申请表》的有效范围是最新月度考评结论为B或以上(不含B-),或新登记备案的。
注: 如投标人同时具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云浮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云浮市建筑市场诚信手册申请表》的,投标时只需按本条要求提供两者之一即可。
3.2.7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必须是本单位(或联合体投标中的施工方)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社保证明。
注: 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2)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必须是本单位(或联合体投标中的设计方)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社保证明。
(3)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必须是本单位(或联合体投标中的施工方)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社保证明。
3.2.8对投标人(联合体各方)的信誉要求(如果符合要求,则按投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投标人声明》):
(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投标人企业未处于被取消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的; (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下同)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3.2.9投标人(联合体各方)2012年、2013年、2014年连续三年均为赢利。
3.2.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
3.2.11投标人在本项目报名前必须到云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经办人员证,并由持证的投标经办人(企业法人除外)来办理相关业务,对未办理投标经办人员证的,云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不受理业务。
3.3本项目的中标人(联合体各方)应在中标后向招标人提交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作为本项目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若中标人(联合体各方)未能按要求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具体办理事项,企业可咨询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 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1投标人自2015年5月5日开始可在云浮市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网 />4.2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前的每天9: 00-11: 00、15: 00-17: 00(节假日除外)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6楼E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每套500元,购买后方可投标。
4.3投标人如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 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名称: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账号: 44001609710059000077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育蕾支行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下午14: 30,地点为云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云浮市城中路11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建设工程交易大厅)。
5.2投标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已办理云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员证(如联合体投标的,可由牵头人办理即可)。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符合上述递交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 广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工联系电话: 0766-8588838 招标见证单位: 云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766-8466976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袁工联系电话: 020-8757580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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