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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对修改南雄市国土资源局南雄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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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对修改南雄市国土资源局南雄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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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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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对修改南雄市国土资源局南雄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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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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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1、根据投标人对实施方案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可靠性进行评分:
优: 10分;良: 2分;差: 1分。
2、根据投标人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建议是否合理全面进行评分:
优: 4分;良: 2分;差: 1分。
3、根据项目各阶段工作及时间进度安排是否合理、人力物力配置、保障进度的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分:
优: 4分;良: 2分;差: 1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并获得资深会员称号得5分; (2)项目负责人有正高职称的得5分;有副高职称的得3分;有中级或以下职称得1分 (3)项目负责人获得部级奖项的,得5分; 注: 项目负责人只能指定为1人,需在投标单位已购买社保满1年,须提供2015年1月份或之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资格证书、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颁发的资深会员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没有按要求提供的该项不得分。
(1)投入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注册土地估价师的,每人得2分,最高得分10分。
(2)投入专业技术人员具有高级职称的每人得2分,最高得分10分。
注: 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按最高分值计算,不重复计分,以上人员需在投标单位已购买社保满1年,须提供2015年1月份或之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人员职称证书、行业协会出具的机构注册土地估价师证明及资格证书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没有按要求提供的该项不得分。
1、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10分; 2、上述著作权若有“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类型的,另加5分。
注: 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根据投标人对实施方案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可靠性进行评分:
优: 13分;良: 11分;中: 6分;差: 1分。
2、根据投标人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建议是否合理全面进行评分:
优: 11分;良: 9分;中: 5分;差: 1分。
3、根据项目各阶段工作及时间进度安排是否合理、人力物力配置、保障进度的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分:
优: 11分;良: 9分;中: 5分;差: 1分。
4、对项目售后服务具有有效的措施和承诺。 优: 10分;良: 9分;中: 5分;差: 1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得8分; (2)项目负责人有正高职称的得7分;有副高职称的得5分;有中级职称得3分;中级以下职称得1分。
注: 项目负责人只能指定为1人,需在投标单位已购买社保满1年,须提供2015年1月份或之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没有按要求提供的该项不得分。
(1)投入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注册土地估价师的,每人得2分,最高得分12分。
(2)投入专业技术人员具有高级职称的每人得4分,最高得分8分。
注: 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按最高分值计算,不重复计分,以上人员需在投标单位已购买社保满1年,须提供2015年1月份或之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人员职称证书、行业协会出具的机构注册土地估价师证明及资格证书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没有按要求提供的该项不得分。
1、自2011年以来独立承担过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或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含成果更新项目),每个得1分,最高得5分; 2、自2011年以来独立承担过基准地价更新评估或更新项目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以上项目若有韶关市区域范围内的,另加1分。
3、承担过广东省内土地规划修编、增减挂实施方案编制、有条件建设区调整项目的,每1项得1分,最高得5分。
注: 须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加盖公章) 1、投标人获得国土资源部科学技术奖励的得5分;获得省国土资源厅科学技术奖励的得3分;获得市国资源部门科学技术奖励的,得1分。
2、获得韶关地区基准地价项目市级科技进步奖的,得5分;获得过其他地区基准地价项目市级科技进步奖的,得2分。
注: 该项评分以投标单位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个人获奖证书无效,同时获得多个级别奖项的,按最高级别计算得分,同一级别获多个奖项的,按一个奖项计算得分。
投标人在南雄地区拥有注册的服务机构的得15分;投标人在韶关市其他地区拥有注册的服务机构的得10分,投标人在广东省内韶关市外地块拥有注册的服务机构的得5分,投保人在广东省内无注册的服务机构的不得分 1、具有土地规划资质甲级得5分,乙级得3分,没有不得分; 2、具有测绘资质甲级的得5分、乙级得3,丙级得1分,没有不得分; 3、具有土地评估资质,全国范围执业的得5分,全省范围执业的得3分,全市范围执业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注: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近几年投标人信用状况: 连续6次及以上获得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得7分,连续2次少于5次的5分,少于2次的得3分,无得0分; 2、近几年投标人资信状况: 连续6次及以上获得A级资信证书的得7分,连续2次少于6次的5分,少于2次的得3分,无得0分。
注: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自2011年以来独立承担过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或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含成果更新项目)或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项目,每个得4分,最高得12分; 2、自2011年以来独立承担过基准地价更新评估或更新项目的,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3、承担过广东省内土地规划修编、增减挂实施方案编制、有条件建设区调整项目的,每1项得2分,最高得4分。
注: 须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加盖公章) 获得过国土资源部奖项的得10分;获得过省国土资源厅奖项的得8分;获得过地级市国土资源局奖项的得4分;其它0分。 注: 同时获得多个级别奖项的,按最高级别计算得分,同一级别获多个奖项的,按一个奖项计算得分。
公司管理体系健全,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4分,没有的不得分;获得过管理方面奖项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注: 须提供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及获奖证书(加盖公章)。
1、具有土地评估资质,全国范围执业的得15分,全省范围执业的得13分,其他不得分。
2、具有测绘资质甲级的得15分,乙级的得13分,丙级得11分,丁级及没有不得分。
注: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根据投标人提供2012及2013年经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的情况进行评比: 近两年平均营业额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10分;1000万(含)~500万元5分;500万元以下3分。
注: 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未提供不得分。
1、2011年以来投标人信用状况: 3次及以上获得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得7分,2次得5分,1次的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 2、投标人资信状况: 有A级资信证书的得7分;有B级资信证书得5分,没有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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