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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基于4G技术的双模双卡单待的负控终端研发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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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基于4G技术的双模双卡单待的负控终端研发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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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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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基于4G技术的双模双卡单待的负控终端研发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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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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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基于4G技术的双模双卡单待的负控终端研发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基于4G技术的双模双卡单待的负控终端研发(项目名称)已由佛山供电局以《佛山供电局关于下达2015年修理费等项目预算的通知》(佛供电财〔2015〕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建设资金为省级公司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 2.2建设规模: 基于4G技术的双模双卡单待的负控终端研发,本项目发包价约为60.10万元。 [王鹏1] 2.3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至20152016年12月。
2.4招标范围: 完成科技项目“基于4G技术的双模双卡单待的负控终端研发”的研发。 研究负荷管理终端的双模自动切换机制和网络路由机制,使其兼容FDD-LTE和TD-LTEz网络制式,向下兼容2G或3G模式,根据网络环境自动在4G、3G、2G网络相互进行切换,并结合4G通讯和双模双卡单待的特点研究整套通讯流程、上送机制、错误应答机制,研制双模双卡单待的负荷管理终端样机及通信模块样机,编制基于4G技术的双模双卡单待的负荷管理终端技术要求及研究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或大专及以上院校; 3.2、投标人应具有满足本项目研究和开发要求的技术人员,能够独立开展项目工作; 3.3、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至少具有1个或以上同类项目开发实施成功案例; 3.4、投标人若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相关技术开发或技术服务,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3.5、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个或以上近三年类似研究专题相关业绩; 3.6、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地方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5月08日至2015年05月12日,每日09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601室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2)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相关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近三年类似研究专题相关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4.3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光盘)(或书面纸质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汾江南路1号地址: 佛山市季华五路金融广场1601室 邮编: 528000邮编: 528000 联系人: 郭工联系人: 邓燕菲 电话: 0575-82864767电话: 0757-83209456 附件: 投标报名申请表、投诉事宜的处理 招标人(盖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 2015年05月07日 附件1:
投标报名申请表 年月日 工程名称 投标人名称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项目负责人(经理/总监/其他) 项目负责人资格或职称证(类型/编号) 保证书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 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2: 投诉事宜的处理 (一)投诉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 广东电网公司佛山供电局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号 邮编: 528000 联系人: 詹生 联系电话: 0757-82863040 传真: 0757-82863044 (二)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具体格式详见附件《投诉书函》。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投诉内容及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天内提出; 2.对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内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向监督人员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四)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投标人,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没有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投诉。
(五)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所属单位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项目的投诉书(模板) 投诉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投诉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投诉对象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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